人民法院开启多元化解决纠纷新思路,聘用人民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

    为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关于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诉调对接机制,起到有效化解纠纷的积极作用,2016年2月3日,北京海淀法院召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情况通报会暨诉调对接中心成立仪式”。

     新成立的诉调对接中心专门负责立案阶段与诉前调解阶段的衔接工作,并对所有委托社会力量进行诉前调解的案件进行统一管理。海淀法院同时还为首批聘任的21名特邀人民调解员颁发了调解员聘书,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孔民律师团队主任律师孔民以及罗婕、蒲良翠、陈琳和张东庐五名律师被聘为海淀区人民法院特邀人民调解员,孔律师表示一定会秉承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

    诉调对接中心的成立,响应了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要求,是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群众也有利于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保证诉调对接中心能够有效开展工作,海淀法院还结合自身实际,先后制订了《诉前调解实施办法》《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特邀调解员准入办法》等相关配套制度,明确了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将根据不同纠纷类型,引导当事人在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行政调解、委托调解及法官调解五种调解模式中进行选择。

    诉调对接中心会在法院立案导诉大厅设立专门的接待窗口,将通过对诉前调解案件的登记量、移转量、调解成功量、司法协议确认量等建立数据库,实现查询、调解期限警示、统计等功能,通过监督,防止产生久调不决、久调无果的情况,对经过规定时间仍无法达成协议的纠纷,会及时转入法院立案程序,保障当事人诉权,使立案工作与诉前调解工作更好衔接;同时,会明确经诉前调解机构调解的案件,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根据《人民调解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及时依法进行确认;调解不成的,优先立案。在诉前调解阶段,调解组织也会执行案件通报制度,即针对调解不成的案件归纳双方分歧焦点,并制作相应笔录,确保诉前调解与诉讼中审理的衔接及连贯性,便于审判庭法官更加全面了解案情,提高庭审效率。此外,凡在调解过程中发现虚假诉讼、恶意滥诉、损害公共利益及第三人利益情形的案件,作为调解人员,也会及时向法院进行通报,防止此类案件通过调解渠道流入法院大门。

    目前,海淀法院已与海淀区总工会合作,同其下属的“海淀区调解与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还积极探索与一些行业协会的合作,针对一些数量较多的类型化案件,建立专业类型案件诉前调解机制;还将进一步整合区域各类司法资源,在法院派出立案点设立“人民调解员联合调解室”,由各街道司法所派驻人民调解员进行联合调解。今后,海淀法院还将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主导,引入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努力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推向深入。北京义贤律师作为特邀人民调解员也会秉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做贡献。

北京义贤律师认为:
    诉调对接中心的成立意义重大!与需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的审判活动相比,在立案前大力开展社会矛盾的源头化解,选择既合法合理又符合当事人切身利益的纠纷解决途径,更能短而快地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冲突,节约时间与精力,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社会效果。所以,诉调对接中心的成立有助于推动各种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配合,是有利于社会、有利于群众也有利于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义贤律师作为特邀人民调解员一定会秉承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依法、自愿、平等、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下开展调解工作。希望在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主导,配合多方社会力量共同参与诉前调解工作的努力下,能将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推向深入。
   
    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孔民律师团队前身为司法部司法研究所下属律师事务所,2001年改革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自成立以来未有任何不良信誉记录,并多次受到主管部门和当事人的好评。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孔民律师团队坐落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A座1G室,咨询电话:4006805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