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下人身损害怎么赔,人身损害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受到人身损害后,可以依法得到哪些赔偿?具体赔偿费用如何计算?北京义贤律师带您详细了解。

遭遇人身损害,伤者通常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1、医疗费,这是指身体受伤后支出的治疗费用。如果医生需要伤者自行购买外购药物或用具,必须让医生写入医嘱,否则法庭是不会支持这部分费用的,医院自助机上支付医疗费出具的小票,需要开具正规的医疗费发票方可作为证据主张;住院期间的医疗费需要一并提交费用清单。
    2、住院伙食补助费,这部分费用按住院天数计算,标准参照各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予以确定,北京市标准为一天100元。
    3、误工费,
这部分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诊疗证明计算天数,也可以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通常伤者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伤者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伤者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一般法院参照本省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护理费,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诊疗证明计算天数,也可以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可按实际费用票据主张,一般要求必须是发票,收据类证据法院不予采信,伤者未提供票据的,可参照非住院期间的护理费标准确定。而非住院期间的护理费可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营养费,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记录、诊疗证明计算天数,也可以申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在北京一般是一天50元的标准。
    6、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的实际情况来计算。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费只能是就医或者转院产生的,如果是个人去伤残鉴定中心做鉴定产生的打车费就不属于交通费。

以上就是一般的侵权行为造成人身损害后,可以主张的损害赔偿,需要注意的是,通常只有构成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可以向侵权人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也有侵权行为非常恶劣,对被侵权人造成严重的精神伤害的情况下,法院会酌定一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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